日期:2020/5/14 14:50:00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依据消防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从事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十九条规定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范围。
据此,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人员应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工作岗位的人员,包括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监测、灭火器维修、消防咨询、消防安全培训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检查、维护、管理的人员。
从事消防设施施工人员具备建筑学、给排水工程等专业优势,我们鼓励消防设施施工人员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非消防工程相关专业,也可以报考,只要具备相应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并符合其他报考条件的就可以报考。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 ||
专业划分 | 专业名称(98版) | 旧专业名称(98年前) |
工学类相关专业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
建筑学 | 建筑学 | |
安全工程 | 矿山通风与安全 |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
管理学类 | 管理科学 | 管理科学 |
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 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 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